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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四张清单

主要公证材料清单

序号 事项 须提交的材料
1 委托公证 (1)一般委托:
委托人是自然人的:委托人身份证明;
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: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。
(2)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:
委托人是自然人的:委托人身份证件、财产权属凭证、婚姻状况证明;
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: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、公司章程,财产权属凭证,按照法律、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,应当提交股东会(董事会)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2 声明书公证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: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
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: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、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。
3 遗嘱(含遗赠)公证 (1)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财产权属凭证;
(2)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,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;
(3)遗嘱受益人(接受遗赠人)身份证明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证明;
(4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报告的需补充提交。
4 赠与公证 (1)赠与人的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财产权属凭证;
(2)受赠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与赠与人之间的关系证明;
(3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报告的需补充提交。
5 继承公证 (1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,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监护权证明,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公证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;
(2)被继承人的户籍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死亡证明、财产权属凭证;
(3)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,应提交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;
(4)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6 出生公证 (1)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、出生证明(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);
(2)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N+1张(N指所需的公证书份数)。
7 亲属关系公证 申请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。
8 赡养协议公证 (1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;
(2)亲属关系材料。
9 遗赠扶养协议 (1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财产权属凭证;
(2)扶养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。
10 离婚协议书公证 (1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财产权属凭证;
(2)涉及子女抚养的,应提交关系证明。
备注 1. 除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外,其余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公证事项,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;
2. 以上清单中所列公证事项为常见的一些主要公证事项,除清单之外的公证事项可详询我处公证人员了解办证所需材料。